人才培養是高等學校的根本任務,人才培養質量是高等學校的生命線。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幹意見》(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促進學校本科教育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推動人才培養質量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更好地實現學校人才培養目标,根據學校應用型人才培養改革的新形勢、新要求以及國家高等教育評估的新精神,現重構學校人才培養質量保障體系如下。
第一章 人才培養質量保障體系的基本結構
一、學校人才培養質量保障體系主要由組織系統、目标與标準系統、監測與評估系統、反饋與調控系統等四個子系統組成。
二、組織系統是實施人才培養質量保障工作的主體。在社會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參與下,堅持協同培養的基本原則,質量保障主體負責确定學校的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标、制定人才培養質量标準、加強教學建設與教學過程管理、開展常态監測與質量評價、實施有效的反饋與調控,以達到不斷規範教學管理、優化人才培養過程、改善辦學條件、強化内涵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之總體目标。
第二章 人才培養質量保障的組織系統及其職能
學校人才培養質量保障的組織系統包括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管機構。
一、決策機構
(一)黨政機構
學校黨委會和校長辦公會是學校人才培養質量保障工作的黨政決策機構,其基本職責是:确定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目标和基本制度;決定有關保證和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大政策與措施;監督執行機構和監管機構的工作情況。
學校應用型人才協同培養工作領導小組是質量保障黨政決策機構的派出機構,負責對人才培養工作的具體事務進行決策指導與協調落實。
(二)學術機構
學校學術委員會是學校學術管理體系的核心,是校内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
學校教學委員會是校學術委員會負責教學工作的專門委員會,其基本職責是:審議學校人才培養規劃和人才培養方案并指導實施;審議重要教學建設規劃和教學改革方案并指導實施;審定各類教學質量标準、工作規範及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審議各類教學評估、教學評獎辦法并指導實施;審議與教學有關的經費預算及教學經費使用的方案等。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是校學術委員會負責學位事務的專門委員會,其基本職責是:制定學校學位授予的标準和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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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學位授予方面的重大事項;審核學位點建設、學科設置調整等相關事項;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學位人員的決定;作出撤銷已授予學位的決定等。
二、執行機構
(一)工作機構
工作機構是人才培養活動的具體組織者與管理者,通過作用于人才培養過程或關鍵要素,對人才培養質量提升承擔直接責任。工作機構的總體職責是:制定相應的人才培養活動目标和質量标準并組織實施;依據質量标準進行自我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或質量監測與評價系統的反饋意見對人才培養質量進行分析,做出改進和完善;對人才培養過程實施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保障人才培養目标與标準的達成;圍繞人才培養工作,對工作機構及保障機構彼此間的工作狀況進行相互監測與反饋,形成學校内監測與反饋機制。
1、教務處
教務處是代表學校從事教學管理的職能部門,其基本職責包括:實施計劃管理,拟定學校教學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提出人才培養方案設計的原則意見并組織制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教學管理政策與規範,組織制定各主要教學環節質量标準和學生畢業标準;依據制度與規範實施教學運行管理,依據人才培養需要和質量标準實施教學基本建設管理;組織開展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組織開展教學質量評價與獎勵;教學工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與反饋;根據質量監測與評價系統的反饋信息,對相關教學環節、教學過程(教、學、管)實施調控。
2、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教師教學發展中心是負責教師教學培訓與人才培養能力提升的專門機構,其基本職責包括:制定教師校本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新入職教師崗位技能培訓及青年教師教學能力提升;組織開展各類教學競賽、教學研修及教學經驗交流活動,不斷提升教師應用型人才培養能力;組織校内外優質資源,為學校教師提供教學咨詢服務。
3、學科建設與研究生處
學科建設與研究生處是學校負責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其在本科人才培養中的基本職責包括:拟定學科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學科建設相關制度和管理辦法;參與專業設置與調整工作;學科建設工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與反饋;根據質量監測與評價系統的反饋信息對學科建設工作進行調控。
4、科研處
科研處是學校負責科研工作的職能部門,同時負責校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其在本科人才培養中的基本職責包括:拟定學校科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科研工作制度與管理辦法,組織實施科研建設與學術事務管理,促進科教協同發展;科研工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與反饋;根據質量監測與評價系統的反饋信息對科研工作進行調控。
5、學工部(處)∙團委
學工處負責學校學生教育與招生就業工作,其基本職責包括:學生學習支持體系的構建與學生學習支持工作的組織與協調;學風建設工作;學生軍事訓練與教育工作;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工作;學生第二課堂(課外科技創新與文化活動)教育活動;招生相關工作,不斷提高生源質量;組織開展創新創業教育與訓練,不斷提高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招生、就業、學風建設以及第二課堂等方面的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根據質量監測與評價系統的反饋信息對相關工作實施調控。
6、體育運動委員會
學校體育運動委員會負責學校體育運動工作,其在本科人才培養中的基本職責包括:按照國家政策制定學校體育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領導全校性群衆體育運動,建設運動校園,不斷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組織舉辦全校性體育運動競賽;按照國家規定組織開展大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工作;協調開展校内、校際以及學校與社會體育機構間的體育交流與合作活動;保障、監督落實學校高水平運動隊的建設工作;大學生體質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與分析;根據質量監測與評價系統的反饋信息實施相應的調控。
7、二級學院(部)
二級學院(部)是組織人才培養活動、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主體,其主要職責包括: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标定位和社會需求狀況,組織制定本學院(部)所轄各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根據學校各主要教學環節的質量标準,制定本學院(部)必要的質量指标或标準的細則;按計劃組織開展本學院(部)學生教育與教學活動,并負責過程管理和質量考核;拟定本學院(部)教學建設規劃,報學校批準後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本學院(部)教學質量保障活動,收集、整理與分析教學工作的信息、資料,編制本學院(部)及所轄專業質量報告,并根據學校質量監測與評價系統的反饋信息實施調控。
二級學院(部)黨政機構以黨政聯席會議為基本形式,對本單位人才培養活動實施領導、決策并監督實施;二級學院(部)設置的學術分委員會,按照校學術委員會授權及其章程開展工作,負責本單位學術咨詢與審議事宜。
8、系與教研室
系是學院(部)以專業為單位内設的基層組織,在學院(部)的領導下負責專業建設與管理工作,其基本職責包括:制定專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和完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學生實施專業教育并對教育教學過程實施有效的管理和監控。
教研室是學院(部)以課程為單位設置的教學管理基層組織,在學院(部)和系的領導下,完成組織教學、教學建設與改革等方面的具體任務。
9、學生自治與社團組織
學生自治與社團組織主要包括校學生會和團委、學院(部)學生會和分團委、班委和團支部以及各類社團組織、學科小組等,是學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發展的組織機構。其基本職責包括:代表學生群體提出教育訴求,參與民主管理;按照教育教學計劃和管理制度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推進自我教育與自我管理;收集和整理教學信息并及時報教學管理部門,實現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全方位監控;在學校(學院)指導下開展各類科技創新活動,提升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
(二)保障機構
人才培養質量保障機構是為人才培養工作正常推進提供條件保障的機構,主要包括人事處、計劃财務處、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後勤與基本建設管理處、圖書館、網絡中心等部門,其總體職責是:為人才培養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基本條件,并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圍繞人才培養工作,對工作機構及保障機構彼此間的工作狀況進行相互監測與反饋,形成學校内監測與反饋機制。
1、人事處
在人才培養工作中,人事處主要負責師資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其基本職責包括:根據學校學科專業建設規劃和人才培養需要,制定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合理、有效的政策機制,吸納高水平人才的加入,激勵廣大教師從事人才培養和教學改革的積極性,并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信息管理與研究,并結合有關反饋信息實施相應的調控。
2、計劃财務處
在人才培養工作中,計劃财務處主要負責教學經費的投入與管理,其基本職責包括:按照學校決定确保教學經費投入達到規定标準,并根據學校實際逐年提高;制定教學經費管理辦法,加強教學經費績效考核;負責有關教學經費的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并根據有關反饋信息實施相應的調控。
3、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在人才培養工作中,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主要負責學校教學科研平台建設與管理工作,其基本職責包括:制定教學科研平台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确保各類平台與儀器設備符合國家規定标準,能充分滿足師生學習與科技活動需要;統籌各類教學科研平台日常運行與管理,促進資源共享,運轉高效;做好有關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和實驗室建設的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并根據有關反饋信息實施相應的調控。
4、後勤管理處
在人才培養工作中,後勤管理處主要負責後勤保障與服務工作,其基本職責包括: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校園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按照人才培養需要進行配套設施建設,并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必要的維護與維修,美化校園環境,保證校園功能;加強監管,确保各項後勤服務高質、高效;做好各類後勤保障活動的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并根據有關反饋信息實施相應的調控。
5、圖書館
在人才培養工作中,圖書館的基本職責包括:按照政府規定或相關評估标準加強圖書資料建設,實施圖書資料與信息資源管理,為師生提供優質的圖書資料和信息資源服務;與政府和其它高校實現資源共享,豐富圖書資料和信息資源渠道;有關圖書信息資源建設與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與分析,并根據有關反饋信息實施相應的調控。
6、網絡中心
在人才培養工作中,網絡中心的基本職責包括:加強校園網絡建設與管理,為各類人才培養活動及相關的教學管理、學術研究、校園生活等提供必要而可靠的網絡服務;有關現代教育技術設施的配備與使用信息的收集、整理與分析,并根據有關反饋信息實施相應的調控。
7、其它相關部門
貫徹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協同育人的理念,其它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圍繞人才培養中心工作,為各項人才培養活動的順利推進提供相應的條件保證和優質服務,明晰并實現各自在保障人才培養質量中的職責。
三、監管機構
質量監測與評估處是學校專事人才培養質量監測與評價的職能部門,統籌組織人才培養質量保障活動,并作為校内“第三方”,對學校各類人才培養活動及相關的保障工作進行監測與評價,形成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的外監測與反饋機制。其基本職責包括:組織相關單位制定教育教學及重要保障工作的質量标準;對人才培養質量保障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與反饋,促進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和高效運行;制定、完善學校教學質量監測與評估的各項制度并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的建設、管理及各主要教學環節的動态監測、過程評價與質量分析;學校教學督導工作;組織開展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的編制與發布工作;第三方評價與專業認證工作;運用監測與評估信息為學校及部門提供決策咨詢或信息服務。
第三章 人才培養質量保障工作實施
一、确定人才培養質量目标
(一)學校在現代教育思想指導下,堅持讓學生享受更好的教育和使學生充分自由全面發展的基本價值觀,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依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受教育者成人成才的需要,在廣泛征求利益相關者意見的基礎上,确定辦學目标和定位,并以此作為建立人才培養質量保障體系和制定質量标準的根本依據。
學校人才培養質量目标是: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社會責任感、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具體要求是: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養與職業操守、獨立進取的态度與團結協作的精神、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與法律意識以及較高的人文素養與科學精神;
2、具有紮實的相關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能夠較全面地了解本專業的發展現狀和趨勢,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和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
3、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初步的創新能力;
4、具有較強的信息獲取和職業發展學習能力;
5、具有良好的表達與溝通能力,能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進行交流和溝通;
6、具有健康的體魄和基本的運動技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人格特征;
7、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應對危機與突發事件的能力;
8、具有廣闊的視野和跨文化交流、競争與合作的初步能力。
(二)各學院(部)組織所轄專業聯合社會行業企業,開展廣泛的調研論證,确定相關專業人才培養目标與規格,設計培養方案,建構課程體系,規定課程目标;其它各質量保障執行機構圍繞人才培養目标,制定各類教育教學或服務保障活動工作目标,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予以調整和完善。
(三)在學院(部)統籌下,系、教研室組織教師确定各課程教學環節的目标,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予以調整和完善。
二、建立人才培養質量标準和工作規範
(一)建立質量标準
1、教學教育質量标準
教學質量标準主要包括:專業建設質量标準、課程建設質量标準、教材建設質量标準、課程教學(包括實踐教學)質量标準、課程考核與學業評價質量标準、第二課堂(課外科技創新與文化活動)活動質量标準等。
2、條件保障質量标準
條件保障質量标準主要包括:校園建設質量标準、師資隊伍建設質量标準、實驗室建設質量标準、教育教學經費投入标準、圖書資料與信息服務質量标準、網絡建設質量标準等。
(二)完善工作規範
1、教育教學工作規範
教育教學工作規範包括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規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規範和教輔工作規範。教育教學工作規範應明确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規程,對從業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任職資格、課堂教學、輔導答疑、作業批改、實踐教學、成績考核、指導畢業綜合實踐、教學改革與研究、教學工作紀律以及獎勵與處分等做出具體規定。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規範應明确各項教育教學管理活動如專業建設、課程建設、系或教研室工作、學籍學位管理、考試與成績管理等的工作流程、要求,以及各類教育教學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工作紀律和獎懲政策等。教輔工作規範應明确各類教學輔助人員的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工作紀律、獎懲政策等。
2、服務保障工作規範
服務保障工作規範主要指保障機構在從事相關條件保障活動中應遵循的基本規範,主要包括在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室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建設、校園建設與設備維修、圖書資料與信息建設、網絡建設等方面的工作流程、要求,以及相關從業人員的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工作紀律和獎懲措施等方面的規定。
(三)加強教學管理制度建設
根據人才培養目标和人才培養活動需要,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教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專業設置與管理制度、人才培養方案制(修)定制度、教學運行管理制度、教師隊伍管理制度、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與管理制度、教材管理制度等。
三、加強教學條件保障
(一)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建立完善的引進、培養與培訓機制,确保師資隊伍的數量、結構和質量滿足人才培養需要;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和發揮師資隊伍的主觀能動性;根據應用型人才培養需要,加強兼職教師的聘用與管理。
(二)加強教學經費管理
制定科學的預算與管理辦法,确保教學經費總體投入達到規定要求,生均經費逐年增加;确保教學經費結構性投入合理,兼顧重點與一般;加強績效考核,不斷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三)加強實踐教學條件建設
實驗室、校内實習實訓基地及各類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等生均值超過國家規定标準,管理科學、使用效率高;重視校内綜合性實踐實訓平台的共建、共享。
(四)加強後勤服務條件建設
加強校園及配套設施建設,校園功能完善;學校教學用房、行政辦公用房以及各類運動、生活設施如學生食堂、宿舍、運動場館等的生均面積以及相應的安全與衛生條件達到國家規定标準,場地與設施管理科學,滿足人才培養需要;校園網絡能有效支撐人才培養需要。
四、加強教學要素建設
教學是實施人才培養的主要途徑,針對教學過程中影響教學質量的主要因素和關鍵環節加強管理,有效保證人才培養質量。
(一)加強專業建設
專業建設總體要求是:專業設置符合社會需要,專業結構體現學校定位,專業數量與學校辦學規模相适應。專業建設的基本内容包括:專業定位與建設規劃、專業人才培養目标與規格、人才培養方案及其相應的課程體系建設、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專業特色建設與專業品牌培育等。
(二)加強課程建設
課程建設的宏觀要求是:構建支撐和實現專業人才培養目标與規格的課程體系(含實踐課程體系)。具體課程建設的基本内容包括:課程定位與建設規劃、課程教學條件建設、教學方案設計、教學團隊建設、課程資源建設以及教學内容、方法與手段改革等。
(三)加強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
加強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積極探索和實踐教育教學規律,促進教育教學活動科學化程度和創新水平的不斷提升,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須針對人才培養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如人才培養模式、教學方法與手段、課程教學環節的組織模式、課程考核與評價方式等,開展相應研究與探索。
(四)加強教材建設
教材建設的總體要求是根據專業人才培養目标和培養方案,确定和使用有效支撐課程定位和實現課程目标的教材。教材建設的基本内容包括:優秀教材選用、教材編寫與出版、立體化教材建設、教材研究與評價等。
(五)加強學風建設
學風建設的總體要求是牢固确立學生在教育教學中的主體地位,堅持以生為本,建設文明和諧的學習型校園。學風建設的基本内容包括: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堅持以正确的思想和态度引導學風建設;深化教學改革,堅持以高水平的教學活動主導學風建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堅持以教風帶動學風建設;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堅持以嚴格、科學的管理保障學風建設;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堅持以特色大學文化促進學風建設。
(六)重視第二課堂
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切實做好“兩個課堂”互聯互補、互促互進和學生群體的自我管理;加強課外科技創新與文化活動的指導與管理,着力提升學生的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加強學生社團建設與規範管理,引導社團圍繞人才培養目标開展貼近學習與生活、貼近社會生産實際的活動;結合專業學習開展豐富多彩的社會實踐活動,着力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七)加強特色校園文化建設
高度重視大學文化的育人功能,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旗幟,深入發掘學校辦學曆史和文化内涵,大力弘揚隆中精神,形成獨特、優質的校園文化;加大學校教育思想、辦學理念、學校精神的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師生對學校特色文化的認同度,發揮特色大學文化在學生發展中的導向、熏陶和激勵作用。
五、實施系統的質量監測與評價
(一)建立完善質量監測系統
1、堅持本科教學常态監測
建立本科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以專業為基本單位,對學院、學校的本科教學信息進行針對性地數據與信息采集活動,實施本科教學基本狀态的常态監測。
2、堅持常規教學檢查
健全完善常規教學檢查制度,實現對教學工作的全面、全過程監測。開展“三期”教學檢查,強化對重要節點教學工作的檢查;堅持領導聽課制度,學校領導、教學管理部門負責人經常性深入課堂、深入師生,及時了解和掌握教學信息;實施專項教學檢查制度,針對重點、重要工作事項開展專項教學檢查,了解相關工作推進信息。
3、完善教學督導體系
以督學與導學、督教與導教、督管與導管為主要任務,建立完善督導工作體系,實現對人才培養各項工作的經常性監測和指導。完善校院兩級督導體制,對教學運行與管理、教學條件保障等影響人才培養工作及其質量提升的各個要素進行全方位監測;建立學生信息員隊伍,充分發揮其在質量監測活動中的不可替代作用,使質量監測活動深入到每一個班級、每一個教學環節。
4、建立立體化質量監測網絡
以質量監測與評估處為質量監測中心,建立立體化質量監測網絡。質量監測與評估處負責對質量保障體系整體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并對質量保障的重要環節進行重點監測。質量保障組織系統中的所有執行機構,均應明确本單位、本部門在人才質量保障體系中的工作職責,并開展相關的信息收集、整理與分析活動,實施“自我監測”。各單位、各部門的“自我監測”信息以及工作中所收集到的相關單位的重要工作信息,除向有關工作部門直接反饋外,均應按規定要求報送質量監測與評估處,以便建立全校性的質量保障工作信息庫并對學校質量保障工作進行全面而系統的評估與調控。
(二)建立完善質量評價體系
1、完善校内評估體系
(1)二級學院(部)教學工作評估
二級學院(部)人才培養工作是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的基礎。實施二級學院(部)教學工作評估,進一步落實校院兩級管理體制,堅持和凸顯學院(部)在人才培養工作中的主體地位,促進學院(部)科學規劃和系統設計本院(部)人才培養工作,有序開展教學基本建設,有效實施教學管理和推進教育教學改
革,确保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
(2)專業評估
專業是實施人才培養的基本單位,專業辦學質量直接影響人才培養質量。廣泛開展專業評估,促使各專業進一步落實學校人才培養目标定位、進一步明确專業人才培養目标規格與标準、進一步優化課程體系、進一步改善教學條件、進一步完善質量保障體系,保證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分類開展專業評估,在保證所有專業達到合格辦學水平的同時,促使相關專業辦出特色,形成優勢;以專業評估為基礎,建立完善專業動态調整機制,不斷優化學科專業結構,促進專業更加符合生産實際需要,專業人才更加适應社會需求。
(3)課程評估
課程是支撐人才培養工作的基礎性載體,是人才培養目标、規格實化為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的重要媒介,是教學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課程建設質量和教學水平是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的關鍵要素。以核心課程為主要對象開展課程評估活動,引導各類課程加強建設、規範教學、強化改革、提高質量,全面提升學校課程建設水平與教學質量,從根本上支撐人才培養質量的不斷提升。
(4)專項教學評估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工作實際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針對影響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因素和關鍵環節開展專項教學評估,有效推動學校教材、實驗室、實習實訓基地等加強建設,提高整
體水平和績效;有效推動實習實訓、畢業論文(設計)等各主要教學環節規範推進、改革創新,提高質量标準達成度。
(5)人才培養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除二級學院(部)及其附屬組織外,以人才培養質量保障體系的其它執行機構為主要對象,明确各單位、各部門在人才培養體系中的位置和職責,并對其履職情況進行年度目标考核,促使各單位、各部門牢固确立以人才培養為中心,強化人才培養責任意識,圍繞人才培養目标形成合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6)教師教學業績考核
以教師為對象,以課程教學為主體,以課程目标達成度為根本标準,對教師工作實施綜合業績考核,作為教師績效工資發放、年度考核、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促進教師積極開展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2、實施人才培養質量報告發布制度
以年度為單位,以各類評估結果為基本依據,對相關評估信息進行系統的統計、分析與價值判斷,形成學校、學院(部)和專業三級人才培養質量報告,并按相關規定向社會和校内發布。
3、開展第三方評價
重視第三方評價是當今國際高等教育評價改革的重要方向。根據學校實際需要,針對學校學科、專業、課程等方面的水平和質量以及在校生學情、畢業生就業等具體問題引進社會
專門機構或中介機構開展第三方評價,更加專業地、客觀地反映學校人才培養相關要素及培養質量的現狀,以外部質量評價活動促進内部質量保障效果,推動學校改進工作,不斷提高質量。
4、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及職業發展狀況調查
建立并實施畢業生就業創業及職業發展狀況經常性調查制度,通過調查了解畢業生的社會适應度,分析專業人才培養目标、規格的達成度,反思培養目标與規格的合理性以及人才培養過程中的薄弱與不足,為進一步優化培養體系、完善培養方案、改善辦學條件、改進培養過程提供依據。
5、積極推進專業認證活動
根據學校實際,将專業認證作為專業評價體系的有益補充,鼓勵相關專業積極參加專業認證,由專業的評價機構按照國際或社會通用标準評價專業辦學水平,更加準确地反映學校專業的實際水平,推進專業辦學水平的不斷提升。
六、實施有效的反饋與調控
(一)完善信息反饋系統
1、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常态監測信息反饋
充分發揮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庫的作用,通過對本科教學基本狀态常态監測中相關數據的統計與分析,将監測到的信息及其分析結果及時向相關單位反饋,作為其調控辦學行為的重要依據。
2、教學評價信息反饋
各類教學評價是對學院、專業、課程、教師教學或其它專項工作的系統測評,建立并實施教學評價結果公示制度和教學評價信息發布制度,以合适的方式向各相關單位或個人反饋教學評價及專項教學檢查信息,公示評價(檢查)結果,以利于相關單位或個人實施有效調控。
3、實行教學信息通報制度
建立并實施學校教學工作專題會議紀要發布制度,及時向相關單位或個人反饋學校對重要或重大人才培養工作事項的決定、決議或政策;組發《教學信息簡報》,向全校通告常規教學檢查、教學督導、畢業生調查等活動中發現的問題。
4、強化信息通報中心職能
以質量監測與評估處、教務處為教學信息通報中心,全校師生員工及各類人才培養活動所收集到的信息,除按規定集中發布的信息之外,其它信息特别是時限性很強的信息,随時向信息通報中心報告并由中心及時向相關單位通報。
(二)實施有效的調控
調控即對人才培養工作的改進和完善,其基本内容包括:各級人才培養目标的調整,使其更加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學生全面發展需要;人才培養方案的優化,使其更加符合且有力支撐專業人才培養目标與規格;教學資源與條件的合理配置和不斷改善,使其能夠更好地滿足人才培養需求,同時保證人才培養質量保障各執行機構協同培養人才的工作績效;人才培養過程的優化,使其體系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規範、運行更加高效;
推進教學改革,促進教學理念、教學方法與手段、課程考核與學業評價方式以及各主要教學環節的組織形式更加适應應用型
人才培養需要,促進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調控的基本途徑包括:
1、堅持實施教學工作會議制度
堅持實施年度教學工作會議制度,每年召開一次學校教學工作會議,根據各類評估和檢查信息以及年度質量報告,對年度教學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讨論、研究人才培養中的主要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堅持教學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教學工作例會,相關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二級學院(部)分管教學工作負責人為固定參加人,根據收集到的教學信息對近期人才培養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讨論、研究近期工作中出現的主要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2、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明确校長和院長(主任)分别為學校和學院(部)人才培養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人才培養工作的決策、基本條件保障及相關重要、重大事項負責;學校分管教學工作副校長、學院(部)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副主任)為人才培養質量直接責任人,對人才培養工作尤其是教育教學工作的所有具體事項負責。
建立并實施具體工作責任主體負責制度,主要包括:實行專業負責人制度,專業負責人對專業建設與改革負責;實行課
程負責人制度,課程負責人對課程建設與課程教學改革、教材建設負責;實行教學建設與改革項目負責人制度,項目負責人對相應的教學建設與教學改革項目負責。
3、實施專業預警與退出制度
建立專業預警與退出機制,依據相關評估信息,對基本條件、辦學水平存在嚴重不足或重大問題的專業進行預警,甚至限制招生、暫停招生或撤銷,促使各專業加強自身建設,認真研究人才市場需求,合理設定人才培養目标與規格,大力推進教學改革,提高辦學質量,并通過不良專業的退出進一步優化學校專業結構。
4、強化質量評價結果的應用
以質量評價結果為基本依據,建立一系列的制度與政策措施,形成激勵與約束機制,進一步調動各辦學主體的責任心、自覺性和主觀能動性,不斷提高辦學質量。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教師聘任、考核與退出機制,激勵和約束教師紮實做好各項人才培養工作;完善教師職稱評聘制度,将教師在人才培養工作中的具體表現與成就作為職稱評聘的直接依據,引導教師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養工作中;改革幹部考核與晉升制度,将其在人才培養工作中的貢獻作為年度考核和職務晉升的重要指标;建立和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将人才培養工作成效作為重要内容納入教學和教輔人員的績效工資範疇;完善二級學院(部)經費管理辦法,将人才培養成效作為教學經費尤其是獎勵與扶持性經費撥付的重要依據。